在建筑工程領域,大型機械設備(如塔式起重機、施工升降機、物料提升機、履帶吊、汽車吊等)是施工進度的核心驅動力,但其運行狀態直接關系到施工現場的生命財產安全。系統化、規范化的隱患排查是預防機械傷害、傾覆、墜落等重大事故的關鍵防線。以下結合現場常見隱患點圖示與相關安全技術規范依據,進行全面梳理。
一、 塔式起重機隱患排查
- 基礎與附著隱患
- 現場圖提示:基礎積水、排水不暢;基礎節或預埋件可見銹蝕、變形;附著裝置安裝間距超標、桿件變形、與建筑結構連接處混凝土開裂或螺栓松動。
- 依據:《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》(GB 5144)及《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、使用、拆卸安全技術規程》(JGJ 196)明確規定,基礎應能承受工作狀態和非工作狀態下的荷載,不得發生不均勻沉降;附著裝置的設置間距和自由端高度需符合說明書要求,結構應穩定可靠。
- 結構件與連接隱患
- 現場圖提示:標準節、起重臂、平衡臂主弦桿或腹桿存在塑性變形、裂紋、嚴重銹蝕(特別是油漆剝落處);高強螺栓連接出現松動、缺失或未按扭矩緊固的標記錯位。
- 依據:GB 5144要求,主要結構件不得有整體失穩、嚴重塑性變形和裂紋;螺栓連接應牢固可靠,高強螺栓應有預緊力要求并定期檢查。
- 安全裝置與電氣系統隱患
- 現場圖提示:力矩限制器、起重量限制器、行程限位器、回轉限位器等外殼損壞、接線裸露、人為綁扎失效或調試標定過期;電氣柜內線路雜亂、銹蝕,接地保護不規范。
- 依據:JGJ 196強制性條文規定,塔式起重機必須安裝起重量限制器、力矩限制器、行程限位裝置等安全裝置,且應靈敏可靠,嚴禁隨意調整或拆除。電氣系統應符合《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》(JGJ 46)要求。
- 鋼絲繩與吊鉤隱患
- 現場圖提示:鋼絲繩出現斷絲、斷股、籠狀畸變、壓扁、嚴重銹蝕或繩芯擠出;吊鉤存在裂紋、磨損超標(開口度增加超10%)、防脫鉤裝置缺失或失效。
- 依據:GB 5144和《起重機 鋼絲繩 保養、維護、安裝、檢驗和報廢》(GB/T 5972)規定,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必須立即更換;吊鉤應有防脫鉤裝置且不得使用鑄造吊鉤。
二、 施工升降機隱患排查
- 機械結構隱患
- 現場圖提示:標準節螺栓松動、變形或腐蝕;導軌架垂直度偏差超標;層門(樓層防護門)連鎖裝置失效(可從外部開啟)。
- 依據:《施工升降機安全規程》(GB 10055)和《建筑施工升降機安裝、使用、拆卸安全技術規程》(JGJ 215)要求,導軌架安裝垂直度偏差應符合規范;各連接螺栓應緊固;層門必須配備可靠的機械連鎖裝置,確保吊籠不在本層時無法開啟。
- 安全裝置隱患
- 現場圖提示:防墜安全器超期未標定(標定標簽缺失或過期);上下限位開關、極限開關失效或安裝位置不當;急停開關損壞。
- 依據:JGJ 215強制性條文,施工升降機必須安裝防墜安全器,并按規定每滿一年進行標定;限位開關、極限開關必須靈敏有效。
三、 流動式起重機隱患排查
- 作業環境與支腿隱患
- 現場圖提示:作業場地不平整、松軟,未使用路基箱或枕木有效鋪墊;支腿未完全伸出或支腿下方支撐不實,存在“虛腿”;起重機與基坑、輸電線路安全距離不足。
- 依據:《建筑施工起重吊裝工程安全技術規范》(JGJ 276)要求,作業前必須勘察場地,確保地基堅實;支腿必須完全伸出并墊牢;與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最小安全距離。
- 操作與信號指揮隱患
- 現場圖提示:司機無證操作或與指揮人員無可靠通信;吊裝作業無警戒區域或無人監護;超載起吊或斜拉斜吊。
- 依據:JGJ 276規定,起重司機、信號司索工必須持證上崗,并嚴格遵守“十不吊”原則。
四、 共性管理隱患
- 現場圖提示:設備未張貼有效的檢測合格標志、使用登記牌;日常運行、保養、維修記錄缺失或造假;設備周邊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識。
- 依據:《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》(建設部令第166號)要求,設備需經有資質機構檢驗合格,辦理使用登記;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技術檔案,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、維護。
建筑工程大型機械設備的隱患排查,必須堅持“圖片化對照、依據化判定、清單化整改”的原則。上述圖文對應的依據主要來源于國家強制性標準(GB)和行業標準(JGJ),是現場安全檢查的法定技術準則。項目各方責任主體(施工、監理、租賃、安裝單位)應依據這些標準,結合設備說明書,建立每日巡檢、定期專項檢查制度,利用隱患圖片庫進行培訓與交底,確保隱患早發現、早報告、早處置,從根本上筑牢機械安全防線。